盘点 | 2021年3月涉煤政策
时间:2021-04-02 访问量:5040
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办法》规定,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具体工作可以由相应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点击查看详细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在煤炭行业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促进矸石减量;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点击查看详细
国家矿山安监局发布《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条文释义(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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