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通知公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重新修订并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发布的《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鹿洼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827 2023 0001,版本号:2024-01,包括综合应急预案,矿井顶板事故、水害事故、火灾事故、瓦斯事故、煤尘爆炸事件、主通风机事故、提升运输事故、供电事故、爆炸物品事故、矿井自然灾害事故、洗选车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予以网上公布,本预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鹿洼煤矿
2023年12月31日
附:(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鹿洼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827 2023 0001,版本号202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