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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市能源局文件要求,结合矿井生产实际,鹿洼煤矿对“一通三防”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
此次“一通三防”制度修订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围绕通风设施管理和防灭火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井下通风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对通风设施的施工标准进行了量化指标界定,制定了损毁、违规操作通风设施的处罚标准,完善了惰性气体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矿井通风设施和防灭火管理水平,促进了通风设施施工和维护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王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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